您的位置 首页 知识

法制部门建设工作报告 法制部门职能

法制部门建设职业报告

近年来,我国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果,法制部门作为法制建设的重要支柱,其建设情况直接关系到我国法治进程,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法制部门建设情况,本报告对法制部门建设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分析。

法制部门建设基本情况

机构设置

我国法制部门包括国务院法制办公室、司法部、公安部、民族安全部、海关总署等中央和地方各级法制部门,这些部门负责制定、实施、监督法律法规,维护社会公平正义。

人员配备

法制部门职业人员主要包括法律专家、法律事务职业人员、行政执法人员等,近年来,我国法制部门人员素质不断进步,法律专业背景人员占比逐年上升。

职能定位

法制部门主要承担下面内容职能:

(1)起草、修订法律法规;

(2)审核政府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;

(3)监督法律法规实施;

(4)开展法治宣传教育;

(5)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。

法制部门建设取得的成效

法制体系不断完善

近年来,我国法制体系不断完善,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,以民法典、刑法、行政法、诉讼法等为主体的法律体系。

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

各级政府依法行政觉悟不断进步,依法决策、依法执行、依法监督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。

社会法治环境持续改善

法治宣传教育深入人心,公民法治觉悟不断进步,社会法治环境持续改善。

存在难题及对策

难题

(1)法制部门职能定位不够清晰;

(2)法制部门人员素质参差不齐;

(3)法制部门与其他部门协作不够紧密。

对策

(1)明确法制部门职能定位,加强内部管理;

(2)加强法制部门人员培训,进步整体素质;

(3)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,形成合力。

我国法制部门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果,但仍存在一些难题,今后,我们要紧紧围绕法治民族、法治政府、法治社会建设目标,进一步加强法制部门建设,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有力保障。


您可能感兴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