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湖南省高考科目及命题情况如下:
一、考试科目设置
采用”3+文科综合/理科综合” 模式:
- “3”:指语文、数学(分文理科)、外语三科
- 文科综合:政治、历史、地理的综合
- 理科综合:物理、化学、生物的综合
二、命题分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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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主命题科目(湖南省自行命题):
- 语文
- 数学(文科卷/理科卷)
- 英语(含听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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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统一命题科目(*考试中心命题):
- 文科综合
- 理科综合
(具体采用新课标I卷)
三、试卷分值
- 语文、数学、外语各科满分均为150分
- 文科综合/理科综合满分为300分
- 总分750分
四、政策背景
湖南省自2004年起对语数外三科实施自主命题,2015年仍延续这一模式。而文综/理综则长期使用全国卷,这与民族逐步推进高考统一命题的动向一致。需要关注的是,2017年起湖南省将全面恢复使用全国卷。
五、考试时刻
全国统考时刻为2015年6月7日至8日。
注:外语听力成绩以满分30分计入总分,数学实行文理分卷考试。